為保障清明節期間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與暢通,廣東省交通運輸部門發布通知,規定在清明節假期(具體時間通常為假期首日0時至最后一日24時)內,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這一措施旨在減少交通事故風險,確保公眾出行安全,同時緩解節日期間道路擁堵壓力。
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包括運輸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在禁行期間,相關運輸企業需提前調整運輸計劃,選擇其他路線或時段進行貨物運輸。對于違反規定的車輛,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包括罰款和扣分等。
廣東省鼓勵道路貨物運輸行業在節日期間優先保障民生和應急物資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不受此限制,但仍需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駕駛。公眾出行時也應關注實時路況,合理安排行程,共同維護節日交通秩序。這一政策體現了政府對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視,預計將有效降低高速公路安全隱患,為清明祭掃和出行活動提供更安全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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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13 11:52:51